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财产分割 >
首席律师 丁静 律师
丁静 律师 丁静 律师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离婚诉讼网的创始人,上海元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办理离婚诉讼、婚房分割、公司股权分割案件 ...[详细]
特别推荐
热点文章
 
离婚分割房产后,房贷手续如何变更? 时间:2012-05-25 12:42 来源:未知 作者:bianji 点击:

  在协议离婚时,往往会涉及对离婚财产,包括对婚后房产的分割,比如将一方名下的房产登记到另一方名下。此时如果房产还有未还清的银行贷款,则需要到银行变更主贷人。根据本婚姻律师多年的职业经验,在变更主贷人时,银行往往需要二人同时到场,或不到场一方委托律师代为办理并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不仅如此,银行在审核未来的贷款偿还人时也是有严格要求的。如果抵押贷款偿还期过长,且未来的贷款偿还人收入水平较低,银行也会基于风险的考虑而拒绝。

  因此,律师建议大家在签订离婚协议前最好先去银行问清情况。如果银行拒绝办理贷款变更手续,则要另想办法,比如男女双方约定房产过户后仍以原贷款人名义偿还,得到房产的一方向其支付补偿等。

 

离婚律师咨询:182-176-64000 丁律师
(责任编辑:bianji)
分享到:
上一篇:订婚约付彩礼4万,男方悔婚仍需退还  下一篇:闹离婚分居时必要的财产对策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