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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丁静 律师
丁静 律师 丁静 律师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离婚诉讼网的创始人,上海元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办理离婚诉讼、婚房分割、公司股权分割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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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时间:2012-04-24 18:3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离婚律师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离婚律师提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㈠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㈡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㈢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㈣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㈤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㈥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㈦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㈧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㈨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离婚律师咨询:137-641-64000 蒋律师

(责任编辑: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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