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财产分割 >
首席律师 丁静 律师
丁静 律师 丁静 律师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离婚诉讼网的创始人,上海元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办理离婚诉讼、婚房分割、公司股权分割案件 ...[详细]
特别推荐
热点文章
 
要离婚,婚前财产须得一半 时间:2012-04-23 17:2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结婚前,长沙的张先生要求妻子写下一份保证书,如果以后是妻子提出离婚,妻子的婚前财产张先生就可以分一半。15年后,妻子王女士提出离婚,而张先生则带着保证书向法院请求获得妻子婚前财产的一半。

  结婚前,王女士有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1995年两个人要结婚时,张先生要求王女士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如果由王女士提出离婚,王女士的婚前财产张先生可以分得一半。王女士当即按要求写下保证书一份,言明婚后如由自己提出离婚,婚前财产双方各分一半。

  从2010年开始,双方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激烈,王女士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要求离婚。

  张先生向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专线进行咨询。“我当时也是看她有诚意才和她结婚的。现她提出离婚,是不是应该按照婚前保证书所写,履行诺言,将婚前财产与我平分?”

  而王女士则认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约定无效,而且只约定了自己的婚前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没有对张先生的财产进行约定,是显失公平的,婚前财产不应与张先生平分。

  律师认为,保证书应视为双方对夫妻财产约定的证据。王女士书写保证书并且双方结婚,说明双方针对王女士婚前财产为共同财产是达成合意的,应该视为双方对王某婚前财产约定为共有。只是双方没有严格的采用约定的书面形式对此项约定进行确认,但据此保证书,可以证明双方对此约定是达成一致的。依此,张先生在离婚诉讼中有权利得到王某的一半婚前财产。

  目前,张先生已经带着妻子当初写下的保证书,准备争取妻子的一半财产。

 

离婚律师咨询:137-641-64000 蒋律师 (责任编辑:jiang)
分享到:
上一篇: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  下一篇:反悔离婚协议闹起财产分割纠纷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