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起诉讼离婚时,法院立案庭的法官通常要求原告提交结婚证,有的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拿不出该证件而无法立案。本婚姻律师就经常遇到这类情况,有的当事人是因为早已把结婚证丢失,有的是因为夫妻吵架时一时气愤而把结婚证撕毁。遇到这类情况时补救方法很简单,即到当初登记结婚的民政局补开结婚证明。在补开过程中通常需要向民政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原则上要当事人本人去办理,如果无法亲自出面,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