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绝大多数诉讼离婚案件,法院通常会采用简易程序来审理。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法院采取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是可以打电话通知被告的。对于来自法院的电话,作为被告一定要认真应对。因为法院在电话中经常会就一些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进行询问,如果贸然回答这些问题,往往会对自己在日后的案件审理造成不利。因此,根据本律师的办案经验,作为被告在突然接到来自法院的通知时首先要沉住气。然后需要向法院和对如下问题:
1、打电话的人是谁,是哪一个法院。通过明确这些问题来考虑自己是否需要提起管辖异议;
2、原告是在什么时候起诉自己的,其诉讼请求是什么,以了解对方的起诉是否做过充足的准备;
3、法院打电话是要做什么,是前去领起诉材料还是前期调解或正式开庭。对于这点
一定要坚持为自己留下15天的答辩期好做应诉准备;
4、问清法院让你何时去,去哪个法庭,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5、对于在电话中法院询问的与案件实质相关的问题建议不要正面回答,可以回答去法院再说,以免由于自己的回答不慎(如自认一些问题)而给自己在日后的庭审中造成不利。确实没有应诉经验的话,可以在电话中简单应付后去找专业婚姻律师商讨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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