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财产分割 >
首席律师 丁静 律师
丁静 律师 丁静 律师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离婚诉讼网的创始人,上海元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办理离婚诉讼、婚房分割、公司股权分割案件 ...[详细]
特别推荐
热点文章
 
夫妻购两套房女儿当房主 离婚时财产分割成难题 时间:2012-06-26 11:40 来源:未知 作者:bianji 点击:

  夫妻购两套房女儿当房主离婚时财产分割成难题
  律师的说法是否正确呢?就此事采访了东城法院的樊静馨法官。樊法官称,如果夫妻双方明确表示将房子赠予孩子,且房屋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房子的产权人就是孩子,那么房产就是孩子的财产,父母离婚时孩子名下的房屋不能作为夫妻共同。

  樊法官说,虽然父母离婚时无权处分该房产,但父母离婚后,父母中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与孩子共同生活在孩子名下的房屋中。北京博金律师事务所的蓝晓东律师也赞同这种说法,他说,房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的,房子就是谁的,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能证明房子有其他共有人。


 

离婚律师咨询:182-176-64000 丁律师 (责任编辑:bianji)
分享到:
上一篇:夫妻一方死亡,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下一篇:“夫妻和好协议”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约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