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顶梁柱轰然倾倒
今年44岁的祝庆,高中毕业后考入江苏省大丰市三圩镇供销社工作,先当结算会计,后承包经营供销社商场的百货柜台。平时,妻子冯桦在柜台卖货,祝庆出去进货、送货,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日子过得平平安安。
然而,1997年2月20日开始,一场车祸彻底打碎了夫妻俩平静的生活。
这天下午四点许,祝庆和弟弟从市区迎宾商场取完货款,准备乘车回来。当走到大丰市汽车运输公司门口时,只见一辆中巴车停在马路边,车主祝雄正大声吆喝:“去盐城、刘庄的,快上车!”因是顺路,祝庆走上前问道:“可有座位?”祝雄连声答道:“有!有!”祝庆和同行的弟弟提脚上车,看了一周,根本没座位了,于是提出下车,改乘其他车辆。此时,祝雄在未及时关上车门的情况下,突然加大油门行驶,祝庆猝不及防,从车门口仰面倒下,头部着地,顿时鲜血直流,不省人事。
祝庆被送往大丰市人民医院抢救,经过拍片检查,医生诊断说:病人颅脑着地,头顶骨骨折,脑挫裂伤伴硬膜血肿,生命垂危。
祝庆在昏迷了三天三夜后,终于慢慢地睁开了双眼。
1997年5月22日,大丰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作出责任认定:(一)祝雄驾车安全思想麻痹,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二)祝庆不负此事故责任。
车祸不仅严重摧残了祝庆的身体,而且也严重拖垮了他的经济。由于妻子要照应他,柜台上的生意无人照应,损失上万元。
未出事前,祝庆是家中顶梁柱,一年收入少说也有两万元。而出事后,头经常莫名其妙疼痛,只能卧床休息。1997年8月25日,大丰市法院出具《法医学鉴定书》,鉴定祝庆颅脑外伤后智力轻度缺损,构成道路交通事故九级伤残。
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诉索赔,遭法院拒绝
1997年8月底,祝庆在妻子的陪同下来到大丰市法院立案庭,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肇事车主索赔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7万余元。
然而,大丰市法院立案庭给了他当头一棒:“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处理,目前没有案例,应按照国务院《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祝庆和妻子据理力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1996年10月施行的《江苏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条明确将“从事客运服务”列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范围。
夫妻俩为什么要坚持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呢?因为两种法律的赔偿标准不一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标准比《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要高。依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祝庆九级伤残,其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最多只能获得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的4倍赔偿,而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江苏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则可获赔11倍;《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没有残疾赔偿金的规定,而《江苏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明确了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根据祝庆的伤残等级,可获赔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的5.5倍残疾赔偿金。
1998年7月2日,江苏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在南京脑科医院司法精神科,对祝庆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祝庆患1、脑挫伤后智能改变——边缘智力;2、脑挫伤后神经症样症状。
1998年10月5日,江苏省高院出具《法医学文正审查意见》,结论为:目前祝庆脑挫伤后智能缺损,尚未达到残疾程度。
1998年10月21日,大丰市法院依据省高院的“审查意见”,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判处被告赔偿祝庆7115.66元。因不构成伤残,祝庆提出的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质疑鉴定不公,夫妻俩苦读医书研究法医鉴定
接到判决书后,妻子冯桦觉得这个判决有问题:过去丈夫外出进货,百十斤的物品一拎就走,而现在一用力就头晕;过去丈夫谈笑风生,现在却笨言笨语、反应迟钝,最让她担忧的是,丈夫常常睡到半夜,大叫头痛。
“丈夫伤成这样,还不构成伤残?”冯桦觉得江苏省高院的“审查意见”有点不对劲。于是,夫妻俩苦读医书研究法医鉴定。
一天晚上,冯桦在翻看江苏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对丈夫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时,发现鉴定书的结论有两条,而江苏省高院法医学文正审查意见只审查了第一条边缘智力,“第二条脑挫伤后神经症样症状为什么不审查?什么叫脑挫伤后神经症样症状?”夫妻俩分头寻找相关医学书籍查找,终于在一本《伤残鉴定与交通事故》的书中发现了端倪:“医疗总结后,仍留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症状和明显残疾后果的,可视其程度进行伤残评定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评定。”
于是,她决定到江苏省高院当面向出具《法医学文正审查意见书》的两位法医问个究竟。两法医告诉冯桦:当初大丰市法院委托省高院鉴定伤残等级时,只委托审查第一条,没委托审查第二条,欲想审查第二条,必须由大丰市法院重新委托。
1999年5月10日,江苏省高院及南京、镇江、常州、无锡、南通、扬州、盐城、淮阴8个市中级法院的法医计11人聚在一起,讨论鉴定祝庆脑挫伤后神经症样症状伤残等级。
这么庞大的法医队伍三堂会审一起车祸的受伤者的伤残标准,这在该省法院系统还是头一次。与会的11名法医联合签名、盖章,鉴定祝庆脑挫伤后神经症样构成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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