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山东网枣庄11月10日电 枣庄市山亭区某村村民甘某、王某系姨兄妹关系,双方近亲结婚,共同生活了15年,近日,两人因感情不和对簿公堂,要求离婚。山亭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原告甘某和被告王某的婚姻被依法判决宣告无效。
据了解,甘某的母亲与王某的母亲是亲姐妹,两人是姨兄妹关系。他们于1994年4月开始同居,1995年4月生育一子。后来他们隐瞒了 近亲的事实,于1997年3月在民政部门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在后来的生活中,两人因感情不和,经常闹矛盾,近日,两人来到山亭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甘某、王某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双方缔结的婚姻违反了《婚姻法》关于禁止近亲结婚的相关规定,双方的婚姻关系无效。遂依法判决,宣告原告甘某与被告王某的婚姻无效,并收缴了双方的结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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