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只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妻子赌气独自做了人工流产,丈夫一气之下把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11月26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判决驳回原告秦华的诉讼请求。
原、被告于2001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一年多后,于200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一起外出务工,感情比较融洽,并生有一女。2009年3月因生活琐事原告与被告发生口角,由于被告未妥善处理而导致分居。分居期间怀有身孕的原告认为被告无责任心赌气做了人流,被告一气之下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谈婚一年余后登记结婚,具有较好的婚姻感情基础。婚后双方尽管因家庭琐事吵口,但夫妻感情尚可,并未因此彻底破裂。虽然原告赌气做了人流,但只要夫妻双方增进交流、沟通,多些理解、宽容、谦让,双方还是有和好的可能。双方之间并未具备法定离婚的情形,对于原告的诉请,本院不予支持。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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