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于凌晨将丈夫王先生与另外一名女子捉奸在床,并拍下裸照作为证据,随后,刘女士一气之下将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王先生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近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该起离婚案件。
刘女士称,其与丈夫王先生于1995年3月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二人婚后感情很好,但近两年来,王先生在北京开出租并租房居住,刘女士在密云老家照顾家人,二人沟通渐渐少了起来,王先生所挣的钱也不再交到刘女士手里。不时,还有些风言风语传到刘女士耳朵里,刘女士虽然心里不悦,但苦于没有证据,也没有过于深究。二人平平淡淡的过日子,而刘女士默默下定主意要讨个究竟。
今年8月一天凌晨,刘女士带着两个娘家亲属偷偷来到王先生的租房处,破门而入,结果,不愿意看到的一幕发生了,王先生与另一女子赤裸在床,刘女士用数码相机拍下裸照,并与王先生、第三者发生扭打,很快,惊动邻居并报警,警察及时赶到事情才算平息。在派出所里,王先生承认了有第三者,并表示非常后悔,并请求刘女士原谅。刘女士认为,王先生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导致二人感情已经破裂,遂一纸诉状将王先生诉至密云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王先生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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