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下列人员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望的权利:
1)未成年子女;
2)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3)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