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下面法律快车继承法编辑为您详细解答继承房屋需不需要交契税的法律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所谓契税,是指在房屋或者土地发生买卖、赠与等转移行为时,向承受人或者受赠人所课证的一种税捐。我国《契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指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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