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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离婚诉讼网的创始人,上海元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办理离婚诉讼、婚房分割、公司股权分割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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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的接受和放弃有哪些规定 时间:2012-07-02 21:29 来源:未知 作者:jiang 点击:

  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依据该条的立法精神,继承遗产的接受和放弃应当掌握以下两个问题:

  (一)接受与放弃继承的表示期限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放弃继承的表示期限应当是从继承开始时起到遗产处理时止。继承人只有在此期间内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有效。否则,被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在此之前,继承尚未开始,不存在放弃继承权的问题。

  (二)接受与放弃继承的表示方式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放弃继承权,无论对于放弃继承权人本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还是对于第三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关系。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放弃继承权后,其应继承份额则由同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但是,在所有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如果又没有受赠人和酌情分得遗产人,其遗产则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由于继承权的放弃在财产继承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其放弃继承权的方式也必须要有明确的表示,否则,容易引起纠纷。

  婚姻律师咨询:137-641-64000 蒋律师

(责任编辑: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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