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
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并且婚前个人财产并不因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
1、房子是你和你家人的,对方无权分割。
2、陪嫁物品及现金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关于父母出钱为子女购房事宜,人民法院的解释是这样的:如果父母在婚前
出钱为子女购置房屋,这看做是父母对子女单方的赠与,属于子女婚前个人
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婚后,如果
父母出钱为子女购置房屋,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
赠与自己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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