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律师代理了一起因男女双方信仰发生矛盾而最终走上诉讼离婚道路的案件。案情并不复杂,但也颇耐人寻味。沙女士(化名)与李先生(化名)早在1985年就已登记结婚,婚后育有女儿小红(化名),现已成年正在上大学。由于沙女士非常喜欢干净,经常收拾屋子搞卫生,而李先生则较懒散。二人从结婚之初就为此经常争吵,但从未闹到离婚的地步。现在孩子也长大了,沙女士却越来越忍受不了李先生不讲卫生的“恶习”,于是找到婚姻律师准备离婚。而李先生也同意。由于二人户口都在山西,回老家民政局办比较麻烦,故律师建议他们向居住地--西城区法院起诉,走快速离婚程序,当天即可办完。
接受委托后,律师一再劝解沙女士,几十年的风风雨雨都一起走过来了,为一点生活习惯就动辄离婚实在可惜。无奈沙女士坚持要离,律师又转而给李先生打电话,对其进行劝说,没想到李先生回答竟是:反正女儿也养大了,自己责任尽到了,早就对沙女士忍无可忍,一定要离!最终,通过法院的离婚调解,二人为了一个看似不起眼的矛盾,仅花了半天时间便结束了长达二十几年的婚姻。是二人没有责任心吗?我想不是,否则不会等把孩子养大了再离婚;是二人太有责任心吗?好象也不是。这个案子实在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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