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涉外离婚的纠纷,按照我国现行《婚姻法》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无论国内一方还是国外一方均只能聘请中国律师,如需要在北京处理,则您最好聘请北京离婚律师。
其中,国内一方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的程序委托婚姻律师,而国外一方不必亲自到国内办理委托手续,只需将委托书及自己对离婚的意见邮寄给自己委托的中国律师即可,但该委托书和意见书因属于在中国境外形成的材料,必须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方才有效。
意见书需要明确表明自己是否要求或是否同意离婚,如果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则需要写明自己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置及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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