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问:我和妻子婚后生育了一个小孩,今年已5岁。在孩子2岁时,妻子离家出走,至今没有回来过,也从未与家人联系。我又要上班又要照顾小孩,非常辛苦,所以想重新组建家庭。请问,我怎样才能与妻子离婚?
律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相关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结合刘先生和妻子已分居3年的实际情况,他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向他的妻子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最后由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离婚。
离婚律师咨询:182-176-64000 丁律师 上一篇: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