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李商海与张美眉于2004年结婚。婚后,李商海在外做生意,张美眉在家料理家务。李商海做生意赚了一些钱,生活条件日渐富裕,对张美眉越看越不顺眼,三天两头找碴儿打骂张美眉。2010年,李商海提出离婚。张美眉考虑到两个孩子均已长大,夫妻之间有多年的感情,坚决不同意。李商海为达到离婚目的,一再威胁张美眉,但均未使张美眉同意其离婚的要求。李商海转而采取欺骗的手段。于是,他告诉张美眉,两人现在居住的房子要拆迁,如果两人离婚的话,政府将多给补偿金。张美眉信以为真,在李商海的引诱下与张美眉签订了离婚协议。李商海担心张美眉会看出破绽,所以签订离婚协议时非常草率,仅简单地表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对有关问题未作约定。李商海又托熟人找到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张美眉未到场的情况下为两人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后,李商海即独自搬到在市中心购买的新房子里,与情妇同居,对张美眉和两个孩子不闻不问。张美眉发现上当后,找到有关部门,要求撤销离婚登记,恢复其与李商海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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