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觉得心里委屈,便在《大河报》倾诉实录栏目作了题目为《从失望到绝望,十年,我们把爱丢了,我不想再委屈自己》的倾诉,展示了与李先生十年婚姻历程,如何由相爱、相知一步一步蜕变到失望、乃至绝望过程。李先生得知后,便向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陈女士离婚。
李先生陈述,其与陈女士于2000年8月8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1年8月7日生育一子李宁(化名)。近年来妻子经常以出差为名不照顾家庭,不尽夫妻义务,并且不告知其从事何种工作,从不让去其单位,也不告知其单位地址。不久前,双方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陈女士竟离家出走,不回家居住,更严重的是她私自将儿子转学,致使李先生及其父母不能与孩子相见。双方的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孩子由父亲抚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妻子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60000元。
妻子陈女士辩称,李先生的陈述纯属虚构,是对她的误解。她愿意多与李先生沟通,以消除误解,双方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先生和陈女士结婚已近十年,双方婚姻家庭关系稳定,婚后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为了还贷,双方都在勤奋地工作,为此会影响到正常的家庭生活,但并不能据此证明双方的夫妻感情已达到破裂的地步。李先生要求离婚并赔偿精神损失,证据不足,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在诉讼中,陈女士对李先生仍充满夫妻感情,愿意与先生多沟通,以消除李先生的误解,李先生应给予陈女士一个和好的机会。只要双方隔阂能够消除,婚姻可以继续。8月22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准李先生与陈女士离婚。
离婚律师咨询:182-176-64000 丁律师
上一篇:婚前双方父母出资购房 离婚按份额分割